充卡一时爽退钱磨破嘴法院教你避坑“预付消费”

2024-03-22 15:44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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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充卡一时爽退钱磨破嘴法院教你避坑“预付消费”健身服务、美容美发、教育培训等预付式消费项目,充卡一时爽、退钱磨破嘴。近日,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发布三起预付消费的典型案例,提醒商家和消费者增强风险意识。

  大学生小华在学校附近的健身馆办理了会员,并充值1800元购买了一些私教课。后来,小华认为换了私教教练,效果不好,便要求退费。健身房不同意,故小华将健身馆诉至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。

  法院审理认为,小华与健身馆签订的《私人教练合约》并未指定某个私人教练,私教服务是由被告整个健身馆提供,原告诉称的“更换教练”并不导致被告违约。

  小华在健身馆充值私教课程,属于预付款服务,只有当被告的服务出现重大瑕疵、无法达到合同目的时,才能提前解除合同并退费,而本案并非这一情形。

  丽丽在平台购买一节瑜伽培训定制私教体验课,试学后对私教效果予以认可,与健身中心签订了《瑜伽培训合同》,价格为7980元,并口头约定仅接受该私教老师授课。

  丽丽在健身中心上了3节私教课后,老师离职,于是丽丽主张退费,但因手续费问题未能协商一致,遂诉至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,要求退还课程费6783元。

  法院审理认为,丽丽与健身中心签订《瑜伽培训合同》并按约定支付费用,双方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服务合同关系。由于双方均有调解意向,只是就手续费问题有所争议,法官建议居中考虑,退还5500元,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,遂达成调解。

  李女士为了孩子上早教课,与早教中心签订《课程销售协议》,约定在早教中心上48节早教课程,课程费用10944元。

  自2023年5月起,受商场装修影响,原上课地点暂时关闭,早教中心通知李女士孩子到另一门店继续上课,但李女士认为另一门店距离自家较远、孩子不喜欢,故拒绝上课、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费,双方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。

  法院审理认为,《课程销售协议》明确载明了被告的地址有两处,现被告通知原告到另一门店上课,没有超出合同约定范围,不属于对合同的单方变更。因原告坚持提前解除合同,故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确认合同解除。

  根据《课程销售协议》有关“提前解约”的约定,原告在相关条款上签字“已告知,且同意”,现原告购课48节,孩子已上课24节中欧体育(中国)官方网站,符合相关情形,故依据约定退费30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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